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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昨天作成解釋,宣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定按摩業專由視障者從事的法條,因違反憲法平等權及工作權而違憲。
依大法官第六四九號解釋,盲人近卅年來獨占按摩業的情形將被打破,明眼人最遲三年後即可合法從事按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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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郡妙報導 200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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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人士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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