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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補助費要繳保費,國民年金開辦身心障礙者日子更難過



來源: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日期:



 2008-10-24



內容:


 
國民年金自10月開辦,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先蒙其害。因為除了重度身心障礙者的保費由政府負擔外,中度及輕度身障者每月仍要繳交337元至505元不等的保險費;家庭收入拮倨,每個月領取政府生活補助費4000元-3000元的中、輕度身障者,繳交保費之後,可供生活支配的補助費更少了。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呼籲,馬政府要關心這群生活在最底層的身心障礙者,提高生活補助費,不要逼他們日子過不下去。
殘障聯盟表示,
現有身心障礙人口有102萬7千多人,近60萬15歲至65歲人口中,只有19萬人有工作,除去非勞動力人口,失業率高達16.7%,是一般人的4倍。根據內政部的調查,有50.87﹪的身障者家庭入不敷出,有35.18﹪家庭生活經濟主要來源是政府的補助或津貼。
工作收入為身障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這十年來一直只維持在14﹪-18﹪左右,另外由兒女提供者逐年下降,顯現在經濟不景氣之下,家庭成員有能力相互協助的功能已經瓦解。殘盟很擔心,身心障礙者如果要依賴家屬替他們繳交保費,可能會有許多欠費的情形,身障者並沒有辦法因國民年金開辦獲得保障。
目前根據內政部的規定,身障者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一定標準,符合低收入資格的身心障礙者,依障別輕重每月有7000元及4000元的生活補助費;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中度以上生活補助費4000元,輕度是3000元。國民年金法對低收入戶及重度身心障礙者由政府全額補助保費,中度及輕度身障者要自付保費30﹪-45﹪。殘盟表示,最可憐的就是這些處於赤貧邊沿的身障者,因為常常失業或只能打零工,雖然收入少,但是並非全職工作者,不符合內政部「工作所得補助方案」的補助資格,得不到補助。10月以後,還要在微薄的生活補助費中繳納國民年金的保費,好讓65歲以後有年金可以拿,實在是「青呷就不夠還能曬乾」?
殘盟指出,自7月份以來物價飛漲,尤其電價分兩次共調漲了27.6%。患有肌萎縮症(漸凍人),小腦萎縮症等身心障礙者,需要使用呼吸器及氧氣製造器,
所耗費的電量可觀,自7月調漲電費後,開始每月增加近1000元的電費,10月再漲一波,估計光電費就要增加千元以上負擔。
殘障聯盟表示,內政部在9月調高對低收入戶的家庭生活補助,其幅度最低為10.17﹪,最高為38.44﹪,但是卻沒有同時調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讓身障者無法面對物價波動及國民年金保費的負擔。殘盟呼籲行政院不要遺忘最需要幫助的身心障礙者家庭,應該立刻調高中低收入戶身心障者礙的生活補助經費,並給與需要者電價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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