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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催生窮人銀行 台銀接招
 
【經濟日報╱記者藍鈞達、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9.12.08 03:00 am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可由台銀研究,提供窮人銀行的信貸業務。

窮人經濟當道,金管會推出「窮人保單」(微型保單)後,財政部也責成台灣銀行推出「窮人銀行」,主要訴求是不需要擔保品的小額信貸,採取低利率、小金額方式,協助弱勢的基層民眾滿足融資需求。



財政部官員表示,台銀是商業銀行,不是窮人銀行,推出「窮人銀行」業務並非指要台銀成立一家窮人銀行,而是希望台銀可推出低利的小額貸款,讓缺乏擔保品、不易向銀行貸款的弱勢族群,有機會可跟銀行借到錢。

台銀主管認為,「窮人銀行」業務必須從長計議,行內會先從類似小額信用貸款或是中小企業貸款的模式思考處理方式,例如放寬資格及優惠利率條件;但台銀也會考量未來的呆帳風險,先思考可能的還款方式,以兼顧銀行的資產品質。

立法院財委會昨(7)日請財政部專案報告台灣金控資本額維持900億元案,立委賴士葆建議財政部應該催生「窮人銀行」,讓民眾不需要擔保品就能向銀行貸款,照顧基層民眾需求。

財政部長李述德對此表示,目前已經有小額信貸、勞工貸款,如果要進一步擴大業務範圍,財政部可請台銀研究,透過小額信貸辦理。

至於窮人銀行可能產生的風險問題,財政部官員表示,未來可以透過保險來分散銀行風險。

如果政策決定要推動相關業務,必要時可透過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提供保證。

行庫個金主管則認為,台灣和落後國家的狀況不同,目前無法在銀行體系借款的民眾,不見得是因為經濟上的弱勢,信用不良者反而占多數,政府要辦理窮人銀行,最重要的一步應該是確定「窮人」的標準,之後再思考授信條件和額度。

銀行主管建議,比較好的做法,是由銀行發起類似民間互助會的組織,一方面銀行不會有呆帳的問題,民眾則只要提供要少量金錢就能參與,並在有需求時以標會的方式取得資金周轉或創業。

閱報祕書/窮人銀行

有「窮人銀行家」之稱的孟加拉經濟學者尤努斯,創立鄉村銀行(Grameen Bank),讓數百萬人脫離貧窮,他也因此獲得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尤努斯以微額貸款(microcredit)概念,貸款給不符合一般銀行貸款資格的窮人,金額通常僅50美元到100美元(約新台幣1,600元到3,200元),讓窮人不需要提供擔保品,就可以取得資金來創業。

窮人銀行泛指提供低利的微額貸款給窮人的銀行。有別於以營利為唯一目的的商業銀行,「窮人銀行」通常被視為政策或公益事業。

特別是商業銀行信貸如果加上一堆手續費後,利率往往逼近或超過法定上限,窮人銀行可使生活水準較低的人以低利取得資金。

【2009/12/0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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