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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度身心障礙者國民年金全額減免
發佈日期:2009/1/6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8.01.06  
  身心障礙民眾近來頻頻向臺中縣政府社會處反映,指稱明明符合國民年金保費減免對象,卻收到全額繳費帳單。縣府社會處表示,極重度、重度身心障礙者國民年金保費全額減免,如收到繳費單,請不要繳交,輕度及中重度則部分減免,如未減免,也不要著急,先繳費下期再自動扣款。  
    
  九十七年十月一日正式上路的國民年金,九十七年十至十一月第一期繳費單已經寄出,符合投保對象之民眾收到帳單後,須於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利用便利商店、郵局及銀行繳費。  
    
  社會處表示,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對象的一般民眾,每月須自付六百七十四元的保費,但為減輕身心障礙者經濟負擔,凡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對象之身心障礙者,可享保費減免福利,輕度身心障礙者只須自付五百零五元,中重度身心障礙者須自付三百三十七元,極重度與重度身心障礙者保費則全額減免,符合保費減免之身心障礙者不須申請,縣府會主動將相關資料送內政部與勞保局。  
    
  近來有不少符合保費減免之身心障礙者打電話向縣府社會處抱怨,指稱明明符合保費減免對象,但卻收到全額繳費帳單,對此社會處緊急向勞保局聯繫,發現原來勞保局資料出錯。  
    
  社會處提醒極國民年金保費全額減免之重度、重度身心障礙者,如果收到繳費單,請不要繳交,輕度及中重度之身心障礙者如未減免,也不要著急,先依規定繳費,然後再向轄區公所國民年金審核員通報,縣府彙整資料後會送內政部及勞保局更正,下期保費會自動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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