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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上路 受刑人任居家照護

針對判刑6個月以下受刑人、或刑滿重返社會的更生人,士林地檢署與台北市勞工局合作,首創先例,下周一開設「照顧服務員」職訓班,立法院今年6月12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及施行法關於易服社會勞動制度配套條文,完善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希望幫助受刑人與更生人;不過,對取得證照的受刑人能不能順利投入就業市場?外界看法仁智互見。


法界人士認為,易服社會勞動的教化效果,可能利多於弊。


交給受刑人 民眾怕怕


老榮民「徐醫官」的太太長期精神障礙,生活無法自理,他苦於長年照顧,一直希望有人幫忙居家照顧,但一聽到「受刑人」要登堂入室,拱手敬謝不敏。


單親上班族謝小姐上有老母、下有一兒一女,平時分身乏術,但對這類照顧服務人員頗有疑懼,她擔心「把家交給別人」,一旦發生不幸,可能遺憾終身,「會怕怕」。


檢將從嚴把關


士林地檢署檢察長蔡清祥上午表示,開辦服易社會勞動的受刑人接受「照顧服務員」訓練的構想,主要是讓他們有機會培養一技之長,同時補償社會。蔡清祥表示,人選事前經過嚴格篩選,執行過程中也有觀護佐理員的不定時監看,為釋外界疑慮,檢方定會從嚴把關,讓家屬放心。


易服社會勞動創4712萬產值


【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今年9月1日上路的易服社會勞動新制,使得被判六個月以下徒刑者,不必進入監獄服刑,法務部統計,二個月來,共有5914人參與社會勞動,如果以每小時一百元計算,總共創造4712萬元的產值,不僅讓社會勞動人避免被貼上標籤,也讓他們在工作中重拾信心與成就感。


法務部表示,易服社會勞動的新制,因為不必入監服刑,減輕監獄沈重負荷,使輕罪的人,用社會勞動來補償社會,也能兼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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