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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總清查 不符規定者可專案核定
記者黃志政/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進行102年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總清查,第一階段不符案件達4千多人,民眾擔心補助受影響,市府社會局今(18)日提出說明,民眾如有特殊狀況,可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即可由公所直接核定,簡化流程,或於期限內提出申復。
社會局表示,102年總清查約4萬2千件,不符資格者約佔一成,不符合原因包含被報撫養人、工作所得增加,因列計人口動產與不動產增加等。
針對外傳市府辦理身障生活補助五年總清查一次,社會局澄清指出,該清查每年均需辦理資格調查,係依內政部所新訂定「身心障礙生活補助發給辦法」,全國一致,各區公所需於101年10月啟動總清查。
關於報載60歲張先生及51歲張婦未符資格案,因情形特殊亦已透過申復程序,經社工員進行訪視,在1月16日已專案核列。
社會局呼籲,身心障礙者申請生活補助的條件,包括不動產門檻、應計算家戶人口數等,都比低收入戶寬鬆,若仍無法請領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除派社工進行訪視外,也要求公所及承辦人員協助連結相關生活扶助申請,如國民年金、老年年金或敬老津貼及結合民間資源先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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