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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平均每戶消費支出70.5萬元


















主計處表示,97年台灣地區平均每戶家庭消費支出70萬5,413元,較87年增加9.1% ;按支出內容觀察,以食品飲料費占23.8%最高,不過較87 年減1.1個百分點,其次為房地租及水費占20.9%,也減少1.5個百分點。

主計處說,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延長,衛生保健觀念增強,保健及醫療支出,所占比重亦續增為14.6%,增加4.3個百分點;另因家用汽車、行動電話及網路等設備日益普及,運輸交通及通訊支出所占比重亦增至12.0%,增加1.4個百分點,顯示國人所得水準提高,消費支出已由衣食溫飽轉為追求生活品質的提升。



【2009/08/3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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