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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補薪1.7萬


  • 2009-09-22
  • 工商時報
  • 【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21)日召開記者會,宣佈擴大「立即上工計畫」,除擴增適用者類別外,企業若願「新增職缺」聘用勞委會指定之「特定對象」,雇主最多可獲補助1.7萬元,預估因此可新增2.2萬個工作機會。


     勞委會從去年10月下旬開始實施「立即上工計畫」,針對企業願以「新增職缺」,聘僱連續失業達3個月以上者,或非自願性離職者,雇主可連續6個月、每月獲得政府補助薪資1萬元。據勞委會統計,立即上工計畫實施以來,已協助4.8萬人就業。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日宣佈擴大立即上工計畫內容,新增新增初次尋職、特定弱勢族群及88災區失業者等3類補助對象。


     其中,聘僱初次找工作者,雇主同樣每月可獲得補助1萬元,至於僱用就業服務法第24條7款指定的特定對象,及持有88水災受災證明的災區失業者,補助則更優惠,除雇主可獲得的每月薪資補助從原先1萬元提高到1.2萬元外,還將另外發給雇主雇用訓練津貼5000元,雇主共可獲得1.7萬元的補助,長達半年,創下勞委會迄今為止,對雇主提供的最高額補助。


     勞委會職訓局就業服務組組長賴樹立說明,就業服務法第24條7款指定的特定對象包括,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更生受保護人,以及88水災災區失業者。企業聘僱特定對象的同時,若提出僱用訓練計畫,每月可另外獲得額外的「訓練津貼補助」5000元,訓練時間「最長可達6個月」。


     勞委會預估「立即上工」擴大適用後,總計將僱用7萬人就業,扣掉已申請者,預估還可再提供2.2萬個工作機會,申請時間到今年12月31日止,預計將花掉就業安全定基金48.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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