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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身障者就業 勞委會提供多項補助獎勵
2009-10-29 工商時報 【台北訊】
 為降低身心障礙者失業率,行政院勞委會透過立法及提供多項補助獎勵,以強制規範及補助金額等雙向併行方式,提升企業多加進用身心障礙者意願,幫助更多身障者找到工作。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雇主或企業每進用1位身障者,勞委會即補助1萬元,最長補助12個月,亦即進用1名身障員工薪資2萬元,政府補助1萬元,雇主只要負擔1萬元,可降低人事成本。

 至於企業擔心不了解身心障礙者,不知如何提供適合工作環境,勞委會也提出解決方案,透過「職務再設計」服務,每進用1位身障員工,每年最高可補助10萬元,協助雇主改善職場環境、改善工作流程或提供適合的輔具,幫助身心障礙者能順利工作。而為讓更多企業了解何謂職務再設計,勞委會也開辦職務再設計創意競賽。希望藉由競賽,讓更多企業及民眾了解身心障礙者需求,只要一點巧思,就可改善身心障礙者工作環境,讓身障就業者發揮最佳工作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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