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處呼籲家長選擇合格保母 |
發佈日期:2008/11/24 |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11.24 經大里仁愛醫院通報本府社會處兒保社工,業已介入處理, 另經警方調查表示,男童母親是新移民家庭的單親媽媽, 與男童父親離異多年,平常在南投擔任看護工, 幾個月前委託張女、也是自己看護人的孫女幫忙照顧男童, 每日24小時,保母費每月1萬元。警方昨到保母張女家中訪視, 屋內不僅置放腳踏車、還有未吃完的食物散落一地,環境髒亂。
都會以托育費用為考量,以本案為例家長所找保母為無證照且無人輔導管理。 社會處建議家長考慮托育費用的同時亦要考慮到托育品質, 更建議家長能儘可能避免孩子全天候24小時受托保母家。 系統社工除不定期訪視保母家, 並透過居家安全環境檢核表來輔導系統保母的托育環境安全與照護行為, 另外並提供保母20小時在職訓練來提升保母托育品質, 並透過保母小組聚會鼓勵保母們間相互支持、打氣。 另外內政部兒童局為減輕家長托育費用負擔, 針對0-2歲幼童受托社區保母系統或合格立案托嬰中心, 父母家戶總所得未超過150萬元整者,提供托育費用補助, 每月最高補助3000元整。 另針對弱勢家庭(低收/身障或遲緩兒)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整。 家長如有需要者,請電洽臺中縣社區保母系統,尋求免費媒合:
臺中縣海線社區保母系統:04-26318652轉5245、5246 臺中縣屯區社區保母系統:04-24820181 |
http://www.taichung.gov.tw/social_b/news/newsA_2.asp?bull_id=3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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