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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提醒符合工作所得補助資格但尚未提出申請民眾於八日前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2008/12/5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12.05  
  內政部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初步篩選臺中縣有三萬五千六百多人符合申領資格,但仍有八千多人還沒有提出申請,社會處研判可除部分民眾因經濟改善自動放棄補助機會,有些民眾可能忘了維護自身權益,特提醒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民眾於十二月八日(含八日)前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轄公所提出申請。  
 
  為了補助薪資所得偏低的近貧者,內政部在今年十月推出「工作所得補助方案」,補助金額以申請人和配偶兩人全年平均薪資進行分級,補助額度分為五級,金額從三千元至六千元不等,預計試辦半年。  
 
  縣府社會處表示,工作所得補助方案補助的對象經初步篩選,臺中縣有三萬五千六百多人符合資格,從十月一日開始收件以來,迄今已有二萬七千多人申請,並已領取到十至十二月為期三個月的補助金,明年一至三月補助金則預計在農曆過年前核撥。  
 
  電腦初步篩選,臺中縣雖有三萬五千多戶符合申請資格,但迄今申請人數僅二萬七千多人,仍有八千多人還沒有提出申請,社會處說,這些符合資格卻沒有提出申請的民眾,除部分因經濟改善放棄申請外,可能是因為通知單都是寄到戶籍地,不過人不在戶籍地,也有的人是接到通知後以為是詐騙集團惡作劇。  
 
  社會處強調,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是要補助薪資偏低的近貧者,不是用來救急救窮的社會福利措施,不是每一位低收入戶等弱勢的民眾都能申請,符合資格但尚未申請民眾請於十二月八日(含八日)前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轄公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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