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裝義肢未永久失機能 國泰拒賠


  • 2008-12-19
  • 中國時報
  • 【潘杏惠/北縣報導】


     三峽國中張姓男同學因骨癌切除左膝關節,家長申請殘障理賠,結果保險公司卻以孩童裝義肢不符合機能永久喪失為由拒絕;國泰人壽強調,除非能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在矯正後「機能喪失」才符合理賠標準,但家屬無法接受。


     擔任油漆工的張爸爸向周大觀文教基金免費法律服務中心陳情,表示兒子住院期間,得知有學生團保殘障給付,即著手申請


     但承保的國泰人壽保險員告訴他,兒子裝設人工義肢,雖領有殘障手冊,但依規定,「目前身體機能雖有不便,但仍未完全喪失」,無法給付保險金卅萬元。


     張爸爸找來懂保險的朋友幫忙申請,也遭退件,他打電話申訴,對方竟要求他去其他醫院找出相同病例,才能比照辦理,甚至要他不要再申訴。


     國泰人壽坦言,按合約規定,除非家長能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孩童加裝義肢後「機能完全永久喪失」,才符合商業理賠標準,無關有無殘障手冊;至於保險人員在溝通上如有疏失,願致歉。


     周大觀文教基金會創辦人周進華指出,政府民國六十九年學生團保開辦至今,不少學生因殘疾、重症、罕見疾病遭保險公司刁難拒絕理賠,如果審核一成不變,根本無法保障弱勢學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臺中市愛無礙協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