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給付、關懷救助者 綜所稅可延繳3個月


(2009/01/22 00:04)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景氣低迷,財政部決定過年前,再送民眾一個大紅包,對於5月申報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如果有領取失業、工作補助的人,將可以申請延期3個月, 企業營收如果下滑30%,也可申請緩徵。

根據財政部規定,今年申報個人綜所稅時,如果民眾從去年9月開始到今年底前,有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工作所得補助金、關懷救助金其中一個情形,就能夠申請緩徵3個月,不過以一次為限。不只個人受惠,企業也有適用條件,只要從去年9月起到今年4月,營收下滑達到30%以上,也可以申請緩徵營所稅,也是以一次為限。

過年發紅包時,想到5月份報稅時,還要再花一筆錢,感覺必定很心痛,於是財政部決定再送民眾一個紅包,雖然該繳的稅還是要繳,不過政府開放緩繳,就是要讓民眾可以放心過個好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黃欽旻、鍾武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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