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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呼籲家長勿將幼兒送到未立案托兒所、以免影響補助權益
發佈日期:2009/2/6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8.02.06  
  臺中縣政府辦理幼教券、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等案,發現部分家長因將幼兒送至未立案托兒所、托嬰中心而喪失補助資格,目前正值托兒所開學期間,社會處呼籲家長勿將幼兒送至未立案托兒所,或交付給不合格保母托顧,以免影響福利服務權益。  
 
  縣府社會處指出,為提供幼兒安全、舒適托育環境,以及減輕家長經濟負擔,政府推出系列幼兒托育補助計畫,包括幼教券、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以及二歲以下幼兒托育補助等。  
 
  社會處表示,就讀托兒所大班幼童,一學可請領五千元教育券,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部分,幼童家戶年所得在三十萬元以下,就讀公立托兒所完全免費,就讀私立托兒所一學期最高補助一萬六千四百元,家戶年所得在三十萬至六十萬元之間,就讀公立托兒所也完全免費,就讀私立托兒所一學期最高補助一萬元。  
    
  中低收入戶三至四歲幼童托教補助部分,只要有中低收入戶之證明,一學期補助六千元。二歲以下幼兒托育補助計畫,就業父母年收入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時,無論是將二歲以下幼兒送給保母托顧,或送到托嬰中心托顧,每月可獲得三千元補助,弱勢家庭最高每月則補助五千元。  
    
  上述幼兒托育補助,可以減輕經濟弱勢家庭經濟負擔,幼兒因補助受到妥適的托顧,父母也可以安心工作,但補助前提是父母必須為幼童選則立案托兒所、合格保母以及立案的托嬰中心,這些立案托兒所、托嬰中心以及合格保母,收托人數也必須符合立案申請的人數,如果托嬰中心立案申請托育人數是四人,卻超收到五人,第五人屬違規超收,就不列入補助對象。  
    
  為避免補助資格喪失,社會處呼籲家長務必為幼童選則立案的托兒所、托嬰中心及合格保母,想要了解縣境內立案托兒所有那些,可以到縣府社會處網站主題服務幼托園地中安親班及托兒所查詢區查詢,要找尋合格保母,可洽各區保母系統查詢,屯區:  04-24820181  、山線:  04-25226618  、海線:  04-26318652  分機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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