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籲家長勿將幼童送托未立案機構以免權益受損
發佈日期:2009/3/26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8.03.26  
  為提供幼兒安全托育環境,以及減輕家長經濟負擔,政府推出系列幼兒托育補助計畫,但前提須送托立案托兒所或合格保母。縣府社會處辦理托兒業務稽查,發現一起家長將幼童送托未立案托兒所,導致領不到教育券及補助案件,社會處除勒令業者立即停業外,也再度提醒家長勿將幼兒送至未立案托兒所,或交付給不合格保母托顧,以免影響福利服務權益。  
    
  社會處指出,為提供幼兒安全、舒適托育環境,以及減輕家長經濟負擔,政府推出系列幼兒托育補助計畫,就讀立案托兒所大班幼童,一學期可請領五千元教育券,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部分,幼童家戶年所得在三十萬元以下,就讀公立托兒所完全免費,就讀私立托兒所一學期最高補助一萬六千四百元,家戶年所得在三十萬至六十萬元之間,就讀公立托兒所也完全免費,就讀私立托兒所一學期最高補助一萬元。  
    
  中低收入戶三至四歲幼童托教補助部分,只要有中低收入戶之證明,一學期補助六千元。二歲以下幼兒托育補助計畫,就業父母年收入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時,無論是將二歲以下幼兒送給保母托顧,或送到托嬰中心托顧,每月可獲得三千元補助,弱勢家庭最高每月則補助五千元。  
    
  社會處表示,上述幼兒托育補助,可以減輕經濟弱勢家庭經濟負擔,幼兒因補助受到妥適的托顧,父母也可以安心工作,但補助前提是父母必須為幼童選則立案托兒所、合格保母以及立案的托嬰中心,該處近日辦理托兒業務稽查,查獲一起家長將幼童送托未立案托兒所,導致領不到教育券或補助案件。  
 
  社會處調查後,依法對該未立案托兒所處怠金並要求業者立即停業外,為避免家長權益受損,社會處已介入協調,將協助三十位幼童轉至立案托兒所,為避免因托育機構未立案而影響補助權益,社會處也再次呼籲家長務必為幼童選擇立案托兒所、立案托嬰中心及合格保母,想要了解縣境內立案托兒所有那些,可以到縣府社會處網站主題服務幼托園地中安親班及托兒所查詢區查詢,要找尋合格保母,可洽各區保母系統查詢,屯區:04-24820181、山線:04-25226618、海線:04-26318652分機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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