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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反對環保署限縮弱勢清潔人員的工作權 ﹗



作者: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王幼玲秘書長



日期:



 2009-06-01



內容:


 
據報載環保署草擬中的「環境整潔及美化促進法草案」,正研擬「清潔服務業證照制度」,未來專業洗廁所、打掃大樓的清潔人員要仿照一般技術士檢定制度,分甲、乙、丙三級取得證照。

我們實在很想說,環保署放著國內諸多有毒物質毒害土壤、開發案件破壞環境的環保大事不管,或著說無能為力,卻大費周章對基層清潔工人的認證工作,卯足了勁來規範,說穿了就是拿基層弱勢清潔人員的工作權來開刀。

我們都知道身心障礙者的就業非常困難,特別是心智障礙者,在民間社福團體的努力開發下,以工作隊的方式由輔導老師帶領下,到各大辦公大樓進行清掃工作,雖然是簡單的拖地或擦窗戶的動作,職前都要反覆練習,鐘點的清潔工作也許薪水不高,但是讓他們生活有尊嚴。

在清潔工作的領域裡,除了身心障礙者外,中高齡特別是中高齡婦女是最大宗的就業族群。許多被工廠資遣的中高齡女工,清潔工作是她們唯一的就業機會。環保署說清潔人員要依職級及專長分甲、乙、丙級,來取得證照,難道要這些人跟其他考照的人一樣要上補習班惡補,學科考完接著考術科,才可以有證照,才可以從事清潔工作?有了一張證照,廁所就會洗的比這些認真生活,認真工作的基層清潔人員要乾淨嗎?如果他們因為新制度而失業,衛生署就是剝奪他們生存權的劊子手。

環保署表示,推動清潔服務業證照化,可以提升清潔服務業的服務品質及尊嚴。我們要說的是,放任業者低價搶標,剝削基層清潔人員的薪水,沒有給予勞保或基本的勞動條件保障,才是清潔人員工作沒有尊嚴,服務品質無法提升的原因。強制大家考證照,限縮弱勢者的工作權,衛生署可是抓錯了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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