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3萬身障者 苗縣年花9億
 
【聯合報╱記者黃瑞典/苗栗報導】 2009.08.05 02:52 am
 
 
 
苗栗縣政府補助50歲以上身心障礙重度失能者交通接送服務,讓患者方便、窩心。
記者黃瑞典/攝影
苗栗縣有近三萬名身心障礙者,縣府每年編列約9億元提供卅餘項社會福利,讓他們食、衣、住、行及生活都獲妥善照顧,也更積極研擬貼心的新措施,如研議補助改裝身障者交通工具及推廣身障者國標舞、籃球等。


縣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長陳錦俊說,全縣2萬9888名身心障礙者,占56萬餘名縣民的5.33%,縣長劉政鴻很關心、照顧他們,不斷推出相關的社會福利,可電詢(03)333075社會福利科。


他說,目前提供的福利包括全民健保、勞農保保費補助、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癱瘓者消耗性醫療用品和托育養護費補助;身障者日常生活需要的輔具,像點字機、輪椅、電動代步車、助聽器、人工電子耳、氣墊床、抽拍化痰機、居家無障礙設施等都可申請補助。


另提供身障低收入戶住院、中低收入老人住院看護費補助及居家服務、短期照顧服務,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職業重建、公職考試補習、職業汽車駕訓費補助,還有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助等。


交通方面,除搭乘交通工具半價、免費乘車票、免牌照稅、專用停車識別證明等服務,也提供溫馨巴士、50歲以上身心障礙重度失能者交通接送服務等。


還有推動視障按摩師巡迴服務,增加視障者就業機會,也將購置運動輪椅推廣身障者國標舞、籃球運動,方便身障者運動及復健,並考量身障者就業的交通需求,研議補助改裝交通工具費用。


【2009/08/0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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