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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身障未足額 公家年罰上億
2009-11-04 中國時報 唐鎮宇、朱芳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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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企業未足額聘用身障者?勞委會職訓局昨日首度公布未足額進用的公、私民單位名單,至八月底止,民間企業以台積電、友達電、奇美、聯電、宏達電等電子業違法最嚴重;公家機關中,國防部中科院「奪冠」,監察院、司法院也榜上有名。離譜的是,所有公家機關每月花近一千二百萬納稅人的錢繳罰款。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家機關員工每卅四人至少須聘用三%身障員工,民間企業每六十七人至少須聘用一%,每不足一人須依基本工資繳罰款至專戶。該專戶自八十六年設立至今,已累積一七○億基金。

 電子業最大戶 專戶累計一七○億

 根據職訓局資料,民間企業以台積電未足額進用一二五人、月繳二百多萬罰款最多,友達電未足額一○九人居次、奇美電八十人第三。其餘如三商美邦人壽、中國人壽也都名列前茅,整體來說以電子、保險業較多。

 公家機關未足額進用身障名單則是首度曝光,第一名是國防部轄下的中科院,未足額進用四十二人最多;其次為中華郵政台北郵局未足額卅一人,新竹市警察局不足廿三人排第三。未足額的公立機關以法院、地檢署較多,總計共有三一○個公家單位未達法定進用人數標準,總人數六八三人,每月得繳一千一百八十萬罰款。

 中科院最嚴重 司法機關普遍不足

 勞委會職訓局身障組組長周惠玲說,司法機關因職務門檻較高,很容易發生不足額問題;至於警察機關未足額進用,她表示,警察機關進用標準並沒有太大變動,該數據都是地方勞工局呈報。

 殘障聯盟感嘆,不少企業寧繳差額補助費了事,連公家機關也比照辦理,讓「定額變金額,進用成沒用」。殘盟秘書長王幼玲強調,公部門應帶頭示範,落實定額進用制度,尤其是司法院、監察院等本該維護社會正義的政府機構竟率先違法,令她十分感慨。

 殘盟指出,主管機關勞委會需更積極輔導未足額進用的事業單位;殘盟並呼籲企業善盡社會責任,提供有工作潛力的身障者學習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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