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重度以上身障者納保 每月可領四千

國民年金去年10月開辦,65歲以下沒有工作的民眾或是家庭主婦等無法加入其他保險者,如果符合納保資格,都要參加國民年金,而對於在開辦前就已認定是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的民眾來說,納保後如無法令規定的排除情形,可申領每月4千元的「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而且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等到65歲時,還可以改領較高的老年年金。


35歲的馮先生為家中么兒,上有兩位姊姊,自小即因先天疾病導致重度身心障礙,並取得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但無法外出工作,生活起居還需有人密切照顧。原本馮先生的生活都由父親一手打理,但父親年紀漸長,不免擔心未來兩個已出嫁的女兒,是否有能力繼續照顧弟弟,或負擔為弟弟聘請看護或送至安養院的費用。


國民年金開辦後,馮父看到國民年金電視宣導,趕緊打電話到勞保局詢問,並於97年10月為馮先生辦理「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申請手續,勞保局審核通過後,即按月核撥4000元的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到馮先生的戶頭,累積到98 年10月止,馮先生已經領了12個月的年金計4萬8千元,金額雖然不多,但對有身心障礙者的家庭來說,每月能有一筆固定的收入,如同打了一劑強心針,家人也放心多了。


勞保局告知馮父,馮先生現在除每月領取4000元之外,同時也是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又因為具有重度身心障礙的身分,保費由政府全額負擔,馮先生完全不用繳納。等到馮先生滿65歲時,還可以用累積的國民年金保險年資計算「老年年金」金額,算出來的金額如果比「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的4000元高,可以選擇改領「老年年金」,一直領到身故為止。


勞保局表示,與馮先生一樣,如果首次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前,就已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經指定機構評估為無工作能力,並且沒有排除規定情形時,應主動向勞保局申請「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每月可領取4000元。領取期間仍應依規定參加國保,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補助,年滿65歲時還可以擇優改領「國保老年年金」。


【2009/12/08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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