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捐補助健保費 增訂排富條款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2009.12.18 03:39 am
 
 


菸品健康捐補助健保費 申請條件增加排富條款 / 詹建富
 

 
以菸品健康捐補助健保費,因條件寬鬆而補助浮濫。健保局昨天宣布增訂排富條款,原符合條件者,若月投保薪資超過兩萬五千兩百元或全家一年利息所得超過一萬元,都不得申請補助;排富新制即日起生效。

由於菸捐補助保費標準過於寬鬆,引發民眾申辦熱潮,最近短短一個月湧入逾廿萬件。截至上個月底,全台申請案件共四十五萬件,其中六萬件不符資格,十三萬件待審,審核通過者有廿六萬件、約六十七萬人可獲保費補助。

健保局承保處副理洪清榮表示,部分申請人雖無工作收入,卻有千萬以上存款,或有家庭扶養眷口雖達六人以上,但年收入屬於高薪家庭者,不符當初救助弱勢者的原意,有排富必要。

健保局總經理鄭守夏指出,以菸品健康捐補助保費,希望能照顧真正的近貧戶,因此決定提高補助門檻,包括申請人或其所依附的健保對象投保薪資高於兩萬五千兩百元,以及全家利息所得超過一萬元者,都不予補助;而利息所得不到一萬元,但加上股利超過兩萬元者,也在排除之列。

鄭守夏說,由於菸捐收入不如預期的多,目前待審的申請案都將依新規定審核,估計合於補助資格的人數約五十萬人,預估可較原先標準至少減少十七萬人。

健保局希望利用菸捐進行社會救助,因此於六月公告,參照國民年金法,以申請人去年家庭總收入為基準,平均每人每月未達內政部公告的最低生活費兩倍以下者,可獲補助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一的健保費,但當時未設有豪宅或大筆存款利息收入等排富條款。


【2009/12/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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