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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可按摩 盲胞怒吼要補償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李承宇/台北報導】 2010.01.06 03:25 am
 


「釋憲傷盲,政策補償」盲胞遊行赴勞委會抗議 / 林俊良
 
大法官解釋,明眼人將可從事按摩業,衝擊盲胞生計,來自全台的盲胞分會代表昨天赴勞委會抗議,喊出「憲傷盲,政策補償」口號,並幾度群起忿怒衝撞警方封鎖線。
記者林俊良/攝影
大法官兩年前釋憲,認定現行法律只有盲人才可從事按摩業的規定違憲。視障人士憂心工作權將遭剝奪,昨天到立法院及勞委會陳情抗議,要求政策補償,第一年發放每人每月補償金新台幣一萬兩千元,第二年至少六千元。

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已規畫三階段輔導就業措施,今年下半年開始提供有意繼續從事按摩的視障者在職訓練,提升技能和競爭力,並發給每月一萬元的穩定就業補助,為期一年。

如果一年後沒辦法在按摩業生存,或有意轉業,勞委會也可協助轉業,在轉業職訓期間,還可以領十二個月生活津貼,每月一萬三百六十八元。最後,視障者如果成功轉業,勞委會還會發給僱用視障者的雇主獎助津貼。

根據勞委會統計,目前台灣領有許可證的視障按摩師約有兩千五百多人,扣除領有勞保老年給付、已受僱用者,真正受衝擊的合法視障按摩師約一千一百多人。視障團體表示,大法官以「憲法工作權、平等權精神」為由,開放明眼人從事按摩業,但相較於明眼人,「我們的教育機會平等嗎?就業機會平等嗎?」

多位視障按摩師批評,坊間已有各式各樣的違法按摩館,搶走合法視障按摩師的生意,卻未見政府出面取締;未來非法按摩就地合法,視障按摩師以後更難維生。

【2010/01/0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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