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以下 身故僅退保費

配合保險法修正,壽險業者緊急修改兒童保單,國泰人壽更在2月3日新法上路首天,便推出投保人15歲以內身故僅退還保費(不加計利息)的人身保單。


國壽、富邦和台灣人壽7日起也陸續開放15歲以下兒童投保旅平險,台壽主管指出,除依法限制未滿15歲前死亡者,意外身故保障為零,民眾如果想填補旅遊期間的意外醫療保障,可選擇附加投保傷害醫療限額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


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2月3日施行後,條文明確規範,投保人壽保險的未成年人,如於未滿15歲前死亡,不能有死亡保險金給付,保險公司僅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的帳戶價值。換言之,未成年人的死亡保障,要到滿15足歲才能開始。


對保單「加計利息」退還時,利息該怎麼算,保險局與壽險業者討論後已達成共識,即「利率不高於保單預定利率為原則」,由各家保險公司自行訂定利率。


台灣人壽表示,新保單會將原本14歲以下兒童保單死亡給付上限200萬元的條款,改為15歲以下死亡時僅退還保費加計利息,且因新規定不溯及既往,衝擊比完全禁止銷售兒童保單對整體保險業來得小。


台灣人壽昨天起開放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單獨投保旅行平安保險的傷害醫療保障及附加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障,但醫療保障最高以20萬元為限;投保人也可再增加殘廢給付保障等選擇。


國壽2月3日起便提供新兒童人身保險,包括終身壽險、終身還本型保險、終身醫療險及年金保險等。旅平險方面,則自2月7日起開放未滿15歲者投保旅平險,並可選擇直接附加傷害醫療限額及限額的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


國壽是國內學生團體保險主要壽險公司,國壽表示,學保屬於政府政策保險,依保險法第107條第5項規定,15歲以下學生、幼童等被保險人仍可投保學生團體保險,不受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限制,可享有完整的身故及各項醫療保障。


富邦人壽也趕在昨天傍晚完成新保單,宣布開放15歲以下兒童投保旅平險。


【2010/02/09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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