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弱勢家庭兒童臨時托育服務歡迎多加利用
發佈日期:2010/5/5
 
【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9.05.05  
  經濟弱勢失業父母,如需要參加短期職訓或 應徵工作,幼童乏人照顧怎麼辦?臺中縣政府幫您解決,縣府九十九年多元化兒童以及弱勢家庭兒童臨時托育服務開辦中,前者每人每月最高補助六十小時,後者每 人每月最高補助二十小時,歡迎符合資格民眾多加利用。  
 
  社會處指出,臺中縣九十九年多元化兒童臨時托育服務計畫,服務對象為設 籍臺中縣之二點五倍中低收入家庭中零至十二歲兒童,而且需符合父母一方為失業者需參加短期職訓或應徵工作之失業者家庭、照顧者工作時間從下午六時開始之夜 間工作者家庭、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者家庭、家中有零至二歲之多胞胎家庭、戶內負擔家計者失蹤之危機家庭等其中一項情形。  
 
   弱勢家庭兒童臨時托育服務計畫,服務對象需設籍臺中縣且實際居住,並符合下列資格之弱勢家庭兒童,(一)二至十二歲幼童且屬臺中縣列冊低收入戶或幼童本 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醫院發展遲緩證明者、(二)零至十二歲幼童符合一點五倍中低收入戶、(三)零至十二歲幼童且家中兄弟姊妹有身心障礙或遲緩發 展、(四)零至十二歲幼童符合二點五倍中低收入單親、隔代教養、原住民、新移民家庭、(五)零至十二歲幼童之危機家庭。  
 
  社會 處表示,該二項臨時托育方式包括機構托育以及社區保母系統托育,前者每人每月最高補助六十小時,一年最高補助二百四十小時,,後者每人每月最高補助二十小 時,一年最高補助二百四十小時,歡迎符合資格民眾多加利用,減輕照顧者照顧負擔,改善家庭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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