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以下殘廢給付 暫不設上限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15歲以下兒童死亡給付無效後,保險業大幅提高殘廢給付,引發外界有關道德風險的疑慮,金管會因而請產、壽險公會研議是否訂定殘廢給付上限,業者也允諾會加強核保及自律控管作業。


保險法第107條條文修正後,15歲以下死亡保險無效,但殘廢給付也變成沒有上限,以傷害險最高保額可以到6,000萬元為例,兒童保單的殘廢給付可能達千萬元以上,引發外界對是否有道德風險的憂慮。


金管會保險局請保險業者評估訂定上限的可行性,保險業者日前已回覆不宜訂定上限,由各別保險公司自行核保控管。


保險業者認為,兒童萬一發生意外造成殘廢,對於父母來說,龐大的醫療支出是一筆不小的負擔,極需靠投保保險來分散風險,不應該設保額上限。


金管會官員表示,對兒童保單高額殘廢給付的問題,目前暫時不以法令訂定保額上限,先由各保險公司嚴謹執行核保程序,並加強自律控管作業,避免可能的道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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