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巴氏量表 全癱、植物人可到宅鑑定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2010.06.10 02:57 am
 
 
為了一張巴氏量表,讓許多擬聘雇外籍看護家屬吃足了苦頭,甚至發生「巴氏量表殺人」悲劇。衛生署昨天公布「到宅評估鑑定」申請新制,只要符合全癱、植物人等標準,七月起就可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到府評估。

到宅評估家屬須支付七百元到一千元不等的評估鑑定費,還須支付醫師及醫事人員的出診訪視費,約一千七百元到兩千元,及他們的交通費用,交通費高低則由各縣市自訂,原則上以計程車費用計,總共約需三、四千元。低收入戶民眾可以全免,中低收入戶只須支付一成費用。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副處長蔡淑鳳說,申請資格包括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須廿四小時使用呼吸器及維生設備、植物人、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以及經各縣市主管機認定合格者。國內目前全癱及植物人人數較難估計,但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者約有八十萬人。

各縣市長照管理中心接獲申請後,十四天內會與家屬敲定到府訪視評估時間,卅天內不只完成鑑定,還可收到能否聘雇外勞的通知。


查詢長期照管中心

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電話及地址,民眾可以上衛生署(http://www.doh.gov.tw)網站查詢,或詢問各縣市政府。

【2010/06/1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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