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單位名稱


社團法人台中縣身心障礙福利促進會


課程名稱


創意皮雕應用班


報名/上課


地點


報名地址:太平市中山路二段3372~國軍803醫院對面、全家便利商店二樓


上課地址:台中縣太平市


報名專線


04-23937958                聯絡人:湯 總幹事


訓練目標


經由皮雕創意專業技能的培養達到~活化職業生涯,強化就業技能,落實社區內就業,且圓滿在地就業化,以就近性累進個人人力資本.


課程內容大綱
及時數


(共計48H)


日期


授課時間


時數


課程進度/內容


99.08.04


每週三


 


18:20


~


21:20


 


 


9.21()


3H/


如何運用網路及格子舖推廣自己的產品


99.08.11


手縫工具介紹及如何縫出精緻美麗的作品


99.08.18


小片雕刻皮之雕刻技巧


99.08.25


修整及粘合


99.09.01


捏塑技法入門、畫線、著色


99.09.08


捏塑及整型


99.09.15


組合及機心組合技巧


99.09.21


雕刻皮圖案描繪及立體打邊


99.09.29


雕刻皮著色


99.10.06


雕刻皮及軟皮打洞縫合


99.10.13


外袋與內袋組合


99.10.20


帶狀雕刻皮花樣配置技巧、描圖及打印


99.10.27


提把著色及毛邊處理


99.11.03


雕刻皮著色及毛邊處理


99.11.10


雕刻皮與軟皮打洞縫合


99.11.17


袋形組合及提把組合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一、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份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後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份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二、學員適訓必備條件:


(一)皮雕創意專業技術有興趣且具皮雕創意基礎


(二)皮雕創意創作領域具熱誠者


(三)雙手健全(或有障礙但可操作)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一、報名參訓學員填寫學員報名問卷表。


二、依學員遴選辦法計分機制統計。


三、各項條件以分數加總計算,以分數高的優先入取


四、如有同分者以下列順序排列錄取順序。


五、經遴選標準篩選後,報名資料齊全、繳費完成後才完成報名程序。


報名起迄日期


990712日至990803


招訓人數


三十五人


線上報名網址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預定上課時間


990804日至1117日,每週三、晚上18:20-21:20上課,共計48小時。


授課師資


講師:葉月玲老師  


證照:永漢手縫拼布講師、永漢機縫拼布講師、台中市社區大學師資認證


經歷:溪州婦女會、婦聯會、圖書館/皮雕技藝研習講師7


      彰化縣97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講師


現任:中正紀念堂終身學習「生活中的皮雕藝術」講師


   


實際參訓費用$8,640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6,912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728)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退費辦法


依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三十三點、三十四點,詳如下補助學員參訓契約書中第六條退費辦法:


()甲方如已繳費且為個人因素,於開訓前一日辦理退訓者,非學分班乙方最多得收取核定訓練費用之百分之五,餘則退還學員;學分班則依教育部規定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乙方應退還核定訓練費用之百分之五十(若需匯款退費者,甲方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若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則不予退費。


()乙方受理甲方報名後(以收據開立時間為準)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使甲方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乙方應於一個月內依甲方剩餘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乙方須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三分之ㄧ,且取得學習結業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訓練單位


報名專線


電話:04-23937958      聯 絡 人:總幹事 湯雪峰


傳真:04-23937957      電子郵件:cab23511296@yahoo.com.tw


資料繳交


明細備載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二份(印於同一張A4)。 □勞保卡影本(確認在職別)


□清楚的銀行或郵局帳戶影本。 □齊全的相關資料(證明資料、相關表格填寫)


□訓練費用(學費需先全額繳清,待取得結業證書並經職訓局審核通過後由其撥款補助80% 或全額。)


□開訓當日仍在保的勞保明細表(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印出或是到勞保局中區辦事處:403台中市民權路131 TEL: 04-22207215可免費列印,請開訓後再去列印,才能印出包含開訓日的正確明細表。


※各項表格每個欄位皆需填寫,方便於作業流程,請撥冗仔細正楷書寫。感恩您!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http://www.evta.gov.tw電話:0800-777888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4-23592181   http://www.cvtc.gov.tw/


電子郵件:cvtc@mail.cvtc.gov.tw      傳真:04-23590893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臺中市愛無礙協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