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9月底身心障礙慢性精神病患者與89年底比較增逾1倍 內政部:積極提供各項照顧與福利服務措施

發言人室 2010-12-18

內政部統計處發佈99年9月底身心障礙之慢性精神病患統計,顯示 99年9月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慢性精神病患者計10萬9,971人,如與89年底比較,10年來增逾1倍,占身心障礙者總人數比率已達1成,呈逐年增加趨勢。 內政部表示,隨著社會環境的改變,衍生包括:精神病人連續性照顧、高齡化社會、自殺、憂鬱症、物質濫用、家庭暴力等問題,導致精神病患者的逐年增加,相對地精神病患者權益保障需求議題亦備受各界關注,行政院衛生署已於94年已建置完成精神衛生管理系統,將個案做有效分級,提供合適的訪視追蹤及照護措施,以確實掌握病患的動態,避免個案久未被訪視,疏於照護導致發病。另衛生署並於96年7月6日全面檢討修訂精神衛生法,明確劃分中央、地方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掌握精神病患者需求,有效整合相關部門資源,推動精神病人無接縫之服務及照顧。 內政部並表示為提供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精神障礙者完善之照顧與福利服務,乃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劃並辦理生活補助、托育養護費用補助、居家及社區服務、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社會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等各項福利服務措施,以提供適切可近性之服務;另為滿足慢性精神病患者就地養護需求,內政部積極輔導地方社政主管機關籌設安置慢性精神障礙者之機構並提供居家服務外,並對於民間籌設慢性精神障礙機構者仍給予適度補助,以獎勵民間籌設機構,紓解安置養護床位之不足。 再者,內政部亦透過社區教育及宣導活動,加強精神障礙者自我照顧及規劃生活的能力,期破除一般大眾對精神疾病的污名化,傳遞正確心理衛生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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