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民眾安心就醫

建檔時間:2010/11/07 14:36:41
更新日期:2010/11/07 14:36:50

行政院衛生署表示,為保障弱勢民眾健保就醫權,約有37萬健保欠費的弱勢民眾,健保IC卡將可以解卡。衛生署進一步表示,該署係依照行政院吳院長指示,並參照二代健保修法精神,研訂「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使弱勢民眾健保就醫無障礙。
近貧戶、特殊境遇受扶助家庭及18歲以下兒少就醫無障礙
衛生署表示「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所指的弱勢民眾為下列三種,弱勢民眾健保就醫將無障礙:
一、近貧戶,也就是全家每人每月所得未逾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    1.5倍、全戶不動產未逾低收入戶標準及全戶利息收入未逾1萬元。
二、經縣(市)政府依「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審查通過之受扶助家庭。特殊境遇家庭依該條例係指喪偶、離婚、家庭暴力受害者、未婚懷孕婦女、非自願性失業等家庭,其全家每人每月所得未超過低收入戶最低生活費2.5倍,並經縣(市)政府核定為受扶助的家庭。
三、18歲以下有就醫需求之兒童及少年
此外,衛生署特別再提醒,民眾遇有緊急傷病需門診或住院治療者,只要持有村里長出具的清寒證明或醫療院所認定清寒無力繳納保費,就可以用健保身份就醫。
誰合乎弱勢資格,健保局主動協助民眾不須申請
衛生署更進一步表示,據健保局多年來協助弱勢輔導措施多年經驗,弱勢民眾其實多十分矜持,非到不得已,不會主動出來請求協助,因此「弱勢民眾安心就醫方案」將採取同理心及貼近民意的作法,有關近貧戶及特殊境遇受扶助家庭成員名單,由健保局主動洽相關機關提供資料逕予核定解卡。同時並建立與各縣(市)社政單位及高中、國中、小學校通報機制,使弱勢民眾都可以健保身份就醫。衛生署並籲請與社區住民關係密切的村(裡)長、社工、警察、以及醫院診所,如發現弱勢民眾個案,立即向社政單位或健保局通報,來共同發揮愛心協助週遭弱勢民眾,即時得到生活的扶助及就醫的協助。
有錢不繳健保費,不鎖卡無法符合社會正義期待
近來有部分團體或個人表達,凡是參加健保的保險對象縱然有健保欠費應一律給予他們健保就醫權,不應該對欠健保費的人予以鎖卡之意見。然而基於健保是採自助互助的保險原則,民眾繳納健保費是健保財務穩定及永續經營的基石。當然對於繳不起健保費且有健保就醫需求之弱勢民眾,在健保就醫的權益上,政府應予特別協助與照顧。但是如果是有能力繳納健保費而不繳費的民眾,如果不鎖卡,而仍然給予健保就醫保障,對於按時繳納保險費的絕大多數民眾的確不公平,亦不符合社會正義之期待。所以對於有能力卻不繳健保費之民眾落實依法暫行拒絕給付,促使其善盡繳納健保費之義務,仍然有其必要。
衛生署表示,據健保局提供健保欠費民眾資料中的確有有錢的人,不願繳納健保費的案例。例如:甲先生及乙先生前一年所得,分別為4百餘萬元及120餘萬元,但他們在投保期間分別積欠健保費1萬3千餘元及3萬3千餘元未繳納,健保局在他們欠費達3個月即依法予以鎖卡,嗣經催繳無效而移送行政執行。這種有能力繳費卻不繳費的民眾,對其鎖卡,促使其善盡繳納健保費之義務,是合乎社會正義之合理期待且必要的。
安心就醫服務專線,主動告知協助措施
健保局已強化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由專人提供弱勢民眾就醫相關諮詢及協助措施。
衛生署最後表示,除了提供弱勢民眾醫療保障外,健保局對於健保欠費的民眾也提供紓困基金無息貸款、分期繳納欠費以及轉介公益團體協助繳納健保欠費等服務項目,請有需要的民眾儘速洽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或各地聯絡辦公室申請。

http://www.doh.gov.tw/CHT2006/DM/DM2_p01.aspx?class_no=25&level_no=1&doc_no=7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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