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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貧窮線 小檔案

  • 2011-09-19
  • 工商時報
  • 【于國欽】

     哪些家庭屬於貧窮家庭?各國政府通常會以家庭的財產及所得水準來界定補助的對象,這些臨界點構成的門檻,即稱為貧窮線。


     我國貧窮線係取決於家庭收入、動產及不動產3項指標,全台各地的貧窮線不盡相同。


     以100年台北市為例,貧窮線標準為:戶內人均收入低於14,794元 (最低生活費),每人存款低於15萬元,每戶不動產低於550萬元,三者皆符,才算是貧窮線以下的家庭,也才能獲得相關的津貼扶助。


     今年7月新版社會救助法實施後,最低生活費由現行「每人平均消費支出的60%」改為「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由於貧窮線門檻放寬,估計落在新貧窮線以下的家庭將由目前11萬4千戶增至13萬3千戶。


     新版社會救助法也增列「中低收入戶」,讓高於貧窮線卻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的經濟弱勢家庭也獲照顧(健保費補助50%,25歲以下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補助30%),估計有18萬3千戶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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