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招生簡章


























































訓練單位名稱



社團法人台中市身心障礙福利促進會



課程名稱



家飾設計班



報名/上課地點



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10027



報名專線



聯絡電話:04-23937958    聯絡人;湯總幹事



訓練目標



教導實用的配色設計,操作技能,以及計算、配色應用,結合針車操作快速完成作品,並兼具實用、美觀,提升創作專業技能。



課程內容


大綱及時數








































































日期



授課時間



時數



課程進度/內容



3/26



每周一、四


1800


~


2100


 



3H/



優雅毛巾環/毛巾環樣式設計與打版



3/29



優雅毛巾環/圖案設計與剪裁製作



4/02



優雅毛巾環/整體製作與縫合技巧



4/05



多功能收納盒/尺寸大小規劃與丈量



4/09



多功能收納盒/版型製作與布片裁剪



4/12



多功能收納盒/塞棉處理



4/16



多功能收納盒/縮縫與包邊縫合運用



4/19



事事如意框飾/圖案選取與尺寸丈量



4/23



事事如意框飾/貼布縫之技巧操作



4/26



事事如意框飾/圖案與壓線之搭配與應用



4/30



事事如意框飾/表布與木框之處理與完整性



5/03



萬用工具提籃/版型製作與尺寸丈量



5/07



萬用工具提籃/跑道圓之立體設計與應用



5/10



萬用工具提籃/上蓋與袋身之圖型設計



5/14



萬用工具提籃/整體配色應用



5/17



萬用工具提籃/立體組合與縫合



5/21



花卉掛軸/掛軸尺寸規劃



5/24



花卉掛軸/花卉圖案描繪



5/28



花卉掛軸/活動式表布製作



5/31



花卉掛軸/主表布與底布結合完成





招訓對象


及資格條件



一、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二、學員參訓必備條件:1-對拼布家飾設計有興趣。2-需自備針車。



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


1.請先至職訓e網:http://www.etraining.gov.tw/index.html 加入e網會員


2.再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報名


3.線上報名成功後請來電04-23937958湯總幹事,告知已經完成課程報名,將幫您查詢是否成功將報名資料匯入。


4.請於開課前一週到台中市身心障礙福利促進會(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10027-太平國中旁)繳交相關資料(身份證影本、存摺影本、上課費用$8,700 元、上課第2 週再交勞保明細表-請開課後再列印)。



遴選學員標準


及作業程序



一、報名參訓學員填寫學員報名問卷表。


二、依學員遴選辦法計分機制統計。


三、各項條件以分數加總計算,以分數高的優先入取。


四、如有同分者以下列順序排列錄取順序。


五、經遴選標準篩選後,報名資料齊全、繳費完成後才完成報名程序。



招訓人數



30



報名起迄日期



10131日至101323



預定上課時間



101326日(星期一)至531日(星期四)
每週一、四晚上18:00~2100上課,共計60小時



授課師資



講師:楊雪玉老師 


證照:日本手藝普及協會指導員(台灣區首屆)


現任:木綿拼布工作室講師、台中縣環保局拼布研習講師、北屯區社教站拼布講師。



費用



實際參訓費用$8,700~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特定對象訓練費用100%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補助$6,960元,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740元)



退費辦法



1.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最多得收取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職訓局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2.訓練單位受理學員報名並完成繳費後,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說明事項



1.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四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之補助。


4.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數字為09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為字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訓練單位


連絡專線



電話:04-23937958      聯 絡 人:湯總幹事


傳真:04-23937957      電子郵件:cab23511296@yahoo.com.tw



補助單位


申訴專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電話:0800-777888    http://www.evta.gov.tw


其他課程查詢: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aspx


【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電話:04-23592181分機1516   陳以真 輔導員 


http:/ www.cvtc.gov.tw


電子郵件:csu0313@mail.cvtc.gov.tw    傳真:04-23590893


101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


電話:04-23598575分機201~218      傳真:04-23596723



報名前請務必仔細詳閱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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