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低收入戶補助至101年12月31日止,本所自101年10月1日(一)至101年10月26日(五)止辦理「102年度低(中低)收入戶總清查」,請於期限內持應備文件至太平區公所社會課辦理【10月6、13、20日(六)上午8點-下午5點加班照常收件,請多加利用】。


※102年度低(中低)收入戶總清查應攜帶文件如下:


(一)通知單(印有查詢編號)、簡易申請表、切結書(請確實填寫並簽名蓋章)、申請人印章。


(二)戶內所有人員之郵局及銀行各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及最近1年內內頁影本。


(三)戶內有身心障礙人口或國中以上在學學生,請檢附其有效期限內之身障手冊及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外籍配偶若尚未取得身分證者,請檢附居留証影本。


(四)其他必要證明文件(請依實際情形檢附,以供審核,若無則免附):
  1.列計人口中有變動者(如除戶、新生兒出生)之最新(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若戶內無增減人口,則免附。
  2.醫生診斷證明書、服刑在監證明、服兵役證明或職業軍人身分證影本、失蹤證明、重大傷病證明(須註明無法工作者)、僧侶證明、公費生證明、軍公教人員月退休俸、榮民院外就養證明、工會投保薪資證明等。


(五) 為加快收件速度、縮短等候時間,相關文件請自行影印備齊,並加蓋申請人印章,以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未影印者以缺件另案辦理)。未辦理本案總清查者,自102年1月1日起喪失低收入戶資格。


 


http://www.taiping.gov.tw/view-n.asp?ID=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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