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內政部101年7月10日內授中社字第1015933764號令發布「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辦理。
(二) 另遵照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01年7月13日中市社障字第1010055888號函示:自即日起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應依新修訂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辦理且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作業流程更改為「預先申請制」辦理,(即日後申請人如要符合輔具福利補助,應請先向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出需求輔具項目之書面申請,待收到臺中市政府核准同意函後,再前往購買所需輔助器具,並檢具相關資料至區公所申請輔助器具補助款)。如無臺中市政府同意公文而已經先購買輔助器具並直接至區公所要申辦該補助款,為不符合申請程序,區公所屆時會依規定不予受理或以程序不符,不予補助,為維護申請人相關權益,請申請人務必配合並依照「先向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出書面申請,經臺中市政府審核同意後再購買所需輔助器具」之程序辦理。
(三)欲向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出書面申請核准輔具補助之應備文件及相關聯絡電話與地址如下:
1.臺中市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表。(可直接從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科之電腦網站下載或至區公所索取)。
2.輔具評估報告書。(請先與下列輔具評估中心聯繫認定,以便取得輔具評估報告書)。
(1) 北區輔具評估中心電話:04-25314200、04-25322843,地址: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2段241巷7號。
(2) 南區輔具評估中心電話:04-24713535轉分機108或111,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1段450號。
(3) 中山大學附設醫院輔具中心電話:04-24739595,地址:臺中市南區建國北路110號。
(4) 臺中署立豐原醫院輔具中心電話:04-25271180轉分機3101,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
3.請將上述應備文件逕送(寄)「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科 顏小姐收」,收件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下載臺中市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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