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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輕民眾照顧子女負擔,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配合內政部兒童局已自101年1月1日起,開辦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針對家中育有2足歲以下幼兒,幼兒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因而未能就業,在家自行照顧小孩,且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補助每位未滿2歲幼兒每月2,500元~5,000元,低收入戶每月最高補助5,000元,中低收入戶每月最高補助4,000元。


  社會局指出,補助期間以嬰幼兒父母提出申請日至幼兒滿2歲止,惟新生兒若在出生60日內完成戶籍登記並向區公所提出補助申請,得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呼籲符合資格者可備妥父母雙方身分證、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內有幼兒及父母資料)或戶口名簿、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至兒童戶籍所在區公所提出申請。


  另為幫助新手爸媽提升親職教育知能,及時獲取寶寶照顧及養育資訊,內政部兒童局建置0-2歲兒童親職教育學習網站(http://babyedu.cbi.gov.tw),網站內容規劃兒童發展、生活安全、親子互動、生活照顧四個主題課程,並依嬰幼兒成長階段介紹發展概況,以提供照顧者育兒知能,歡迎家長多加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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