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徵才-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徵才公告-職務代理人1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徵才公告-職務代理人1名
約僱人員
約僱人員
1
(1)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等相關科系。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系統操作能力。
(3)具公部門約聘僱經驗工作經歷者尤佳。 
(4)本職務為本所辦事員職缺期間之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考試及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負責民政課業務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聯繫電話、學經歷、專長、自傳)。 
(2)最高學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
於102年3月15日前親送或逕寄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人事室收 (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 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江小姐
04-25941501轉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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