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科園國民小學工友甄選簡章
ㄧ、依據:中華民國101年7月3日行政院院授人組字第 1010041726號函修正工友管理要點。
二、領表日期:102年9月16日至102年9月30日止,時間上午8:00~下午5:00,表件包括:簡章、報名表、履歷表、切結書、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領表地點:本校警衛室(新竹市東區科學園路171號 電話:03-6668421轉130)或自行由學校網站查詢下載。
四、報名日期:102年9月27日(週五)上午8:00~下午4:00止。(逾期及資格不符不予受理不另行通知)。
五、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03-6668421轉130。
六、報名方式:需親自報名,委託及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七、面試日期:102年9月30日(週一)上午11:00(面試者請於當日上午10:50前抵達本校一樓辦公室,依序唱名進入面試)。
八、甄選地點:校長室。
九、甄選名額:正取一名,備取二名(依成績高低排序)。
十、聘用時間:自102年10月1日起。
十一、甄選資格:
1.凡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品德良好者。
2.具有國中以上學歷畢業或同等學歷者。
3.以具身心障礙手冊人員為優先。
十二、甄選限制:不得有下列各款情形若於錄取後發現,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或曾犯性騷擾、性侵害等相關罪行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職,因貪污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行為不檢,查證屬實者。
7.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
2.曾服公職,因貪污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行為不檢,查證屬實者。
7.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疾病者。
8.有吸食毒品、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十三、工作內容:依工友管理要點辦理,如有未載明者,以事務組長編派為主
1、修繕—校內各項設備之簡易維修,如水電、門窗、課桌椅、遊戲器材、各種用具。
2、校園草皮及花木修剪、澆水施肥等照顧栽培。
3、建築物室內外整潔(含地板、天花板、門窗等)、機具清潔、垃圾清理等。
4、上班時間午餐餐具清理。
5、定期巡查排水系統:如排水溝、頂樓排水孔。
6、保管或使用的物品清潔維護:如割草機等農具。
7、其他處室臨時交辦事項。
十四、報名程序:
(一) 填寫繳交報名表、履歷表。
(二) 繳驗有關證件:
1.國民身分證(驗正本、影本留校)。
2.最高學歷證件。(驗正本、影本留校)
3.最近六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3張(貼於報名表及履歷表及應試表上)。
(二) 繳驗有關證件:
1.國民身分證(驗正本、影本留校)。
2.最高學歷證件。(驗正本、影本留校)
3.最近六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3張(貼於報名表及履歷表及應試表上)。
十五、錄取公告日期:甄試成績統計後,102年9月30日於本校網站公告。
十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上述日程順延下一個上班日。
十七、報到時間:由本校總務處另行通知,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者優先遞補。
十八、本簡章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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